本來想先把大奧的推荐文寫好再PO上來(好物)

不過要等到把那篇寫完好像得花幾天時間
先隨便寫些什麼吧(毆殺)

首先
近來深感於自己的耐性急速減少中
(真是糟糕 難道我終於開始朝向自己最討厭的那種難搞歐巴之路邁進?)
用比較簡單易懂的方式來表達這幾年的情緒起伏路線
就好比即將蒙主寵召的心臟病患者一樣
可能剛剛還好好的 下一秒馬上開始測試醫院的心電圖變換可以有多快

當然不是說我的情緒變換一天上下好幾次
真的那樣 我會考慮去掛精神科(認真)

不是說有什麼壓力在 也沒有討厭的人 事 物在逼迫著我
(相反的 可能感覺受到我威脅逼迫的人可能不在少數)
前幾年我的耐性好到讓我自己都想鼓掌喝采
這兩年則是低到自己都想拿狼牙棒毆打自己
這時候真該慶幸自己有一副撲克臉 就算腦內怒火中燒到好比鐵扇公主燒山
也還是可以做到不動如山
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已經憤怒到快發狂

國中時一直有來往的同學這陣子因為受到雇主的性騷擾 
上門跟我訴苦求援

簡單介紹一下同學
國中會注意到他的存在 大概已經是國三的事情
之前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一方面是因為自己只對自己的事情感興趣
另一方面 對方不是那種很突出的類型 

會注意到他 還是因為他受到班上小團體的欺負
後來算是有幫他解圍吧 於是開始比較密切的接觸

後來上了高中 大家分道揚鑣
因為自己個性其實很冷淡 如果不是喜歡的對象
平常來說我是不會主動聯絡的 有也好 沒有就罷
於是接下來幾年都是他單方面在聯絡我
直到過了高中之後 應該算是相處出感情來了
我才逐漸的也會去主動聯絡他 關心他的一些事情

同學很奧妙 國中的時候被小團體欺負
高中的時候被班上排擠
大學的時候被同學欺負
研究所的時候又受到學長學妹的欺凌...

一次兩次 我會說那是對方有問題
三次四次 我會請被欺負的人檢討自己

如果我是那種會吸引變態的體質
同學就是那種散發著"來欺負我"的特質

他自己應該沒有發現 但是他的一言一行
其實都淡淡的有種讓某些 歡聚在一起的溫室花朵們厭煩的特質
那種花朵什麼都不會
編派人的是非最行 重點是 沒有聚在一起就什麼都不會做
於是同學被欺負的很慘 因為對方人多

說我沒有同情 那不可能
但是當10年過去 彼此都已經快要30歲的現在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總是會讓我厭煩 尤其當我發現我的建言他根本不當一回事
只是兀自顧影自憐 真的會讓我腦火上衝

這次的事件 是他被雇主性騷擾
行行出狀元 也會行行出賤人
別以為醫生這職業多麼高尚 脫掉醫生的皮 利用職業上的優勢佔人便宜的不知凡幾
但是我也不會說這種醫生怎樣 私德是一回事 醫生也是人
況且這種事情是願打願挨 沒有主動送上門的羊 又怎麼會有這些狼

總之 經由上面的文字 不難理解 雇主是個醫生
基本上是腳踏多條船的蜈蚣族
一開始同學不當一回事 直到自己被摸屁股啥的 才開始驚慌
之後還被帶去灌酒

OK 到這邊 我想夠冷靜的女孩子 老早就一巴掌過去 直接摔辭呈了
但是同學在猶豫幾天之後 因為對方開出了高薪水
於是又再度被挽留

好 說是想要學到東西再離開
其實我還真不太了解那些東西其他醫院的醫生不會嗎
不過人說隔行如隔山 這點我也不太方便評論
沒想到對方隨即食髓知味 摟腰什麼都來了
同學再度找我"開解"

我當然就說 一巴掌乎過去辭職吧
但是同學可能有他的顧慮 想東想西 最後又說他想息事寧人
準備薪水拿到就直接走人
我只能說華人教育就是這點失敗吧
社會上有那麼多女孩子被有前科的雇主強姦不是沒原因
反正很大一部分都不敢報案
是男人就上囉 反正賭看看 運氣好點 姦個20幾個說不定都沒事
前陣子新聞不就那樣

我看他的反應也知道他不想惹事 畢竟我也不是當事人
無法了解他內心糾葛
所以也沒什麼好說 只講了
像這種人渣多的是話可以說 如果你沒有先聲奪人
那就要有心理準備之後要聽到很多耳語

不過幾天 他又再度找我抱怨
那個沒有私德的醫生 四處打電話搬弄是非...
同學當天去領薪水的時候不出我所料 當然是什麼都沒有說清楚
其實像這種人 基本上以我經驗來說如果當面直接放話
叫他嘴巴乾淨點 不然就訴諸法律大家走著瞧還比較有效

反正一個是醫生 一個是才剛出社會的小女生
比起來看誰損失大 
一個披著醫生表皮的 是絕對不敢造次的
---偏偏同學根本沒有直接當面說 只是默默的拿了錢就出門...
好吧 早就說過會這樣了 那來找我做什麼事?

同學嘻皮笑臉的說過陣子他要挑有客人在的時候去找醫生
要我陪著去 讓我跟醫生對嗆
第二件事情 就是要我四處跟在高雄 有養寵物的朋友說明那間醫院不要去...

第一件事情我婉拒了
很多事情事有時效性的 當時沒做 之後再做也沒有任何意義
更何況我根本不想當被主人牽出門吠叫的寵物狗
要我跟人對嗆 如果是他當天領薪水的時候 我很樂意幫忙
絕對嗆到對方連以後開口講同學名字都有陰影在

問題是 今天閣下自己放過了絕好機會
錢已經拿了 人也走了 這時候上門找碴作什麼?一點意義都沒有
OK 我再度給了另外一個建議
那就是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讓對方知道
繼續造謠生事下去就是大家法院走著瞧
我不相信一個有社會地位的男人 會願意為了自己性騷擾一個小女生搞到上法院
說不準還要蘋果周刊見---

同學沒有任何反應 只說了目前為止他也有去找學校老師談
還是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於是我放棄了 不想再對這件事情有任何認真的成分在

這件事情只讓我確認了電影中看到的一句話
"拿這種事情來煩人 是會沒有朋友的"
("這種事情"可以帶入很多)

雖然我在講出一些實際上很傷人心的話之後
有仔細的反省過一番
但是要我再度選擇 我想我還是會把那些話說出來(聳肩)

一方面想著自己的耐性低落之可憐
一方面又想著本來人際關係就沒有"應該"兩個字
佛祖也會只有三次笑臉吧!(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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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